施工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合同签订审核流程:这个步骤是由公司的合同预算部负责的,他们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、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。同时,他们还需要参与合同谈判,组织会签,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。此外,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,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;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;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(设备)采购与供应条款;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、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;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、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;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;最后,总经理审定批准。
2.合同的起草、谈判和组织会签:在这个步骤中,合同预算部需要负责合同的起草、谈判和组织会签。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、条款齐全、文字清楚、表述规范、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、期限和数字准确。合同应包括合同名称、甲乙方名称及地址,经办人联系电话、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、合同专用章、合同签订日期、标的(内容)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或酬金(工程计价方法、工程款支付方式)、履约方式、地点、费用的承担、违约责任(甲乙方权利和义务)、生效、失效条件、争议解决的方法、合同的份数及附件等内容。
3.合同的签署、盖章和执行:在这个步骤中,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。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,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、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,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,确认无误后,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。合同存档、备案:合同签订一周内,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,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、工程部、物资采购部、财务部、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;合同原件严禁外借(项目报建、报批除外)。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:涉及工期、造价、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。涉及双方往来函件,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,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。
4.合同变更、转让及解除:如果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改,或者将合同转让给别人,或者想解除合同,要以书面形式才有效。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、转让合同义务、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。变更、转让或解除后合同,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、存档和通知,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、备案的相关规定。
以上就是施工合同签订的主要程序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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